(1)合並處罰。在法定數罪並罰的情況下,由於可以合並的刑種很可能在程序上,特別是在期限上不壹致,所以可以先將幾種刑種合並後,采取幾種不同的處罰決定。(2)壹物多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法的,行政主體可以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直接責任人員采取不同的處罰決定。(3)為了壹件事懲罰很多人。幾個違法行為人共同違法的,行政主體可以對每個違法行為人分別作出不同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