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22年7月1日起,所有車輛停止銷售和註冊登記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新註冊輕型汽車。
2.在已實施國ⅵ排放標準的城市,自7月2021、1起,所有車輛停止銷售和註冊登記未實施國ⅵ排放標準的輕、重型車。
3.壹氧化碳排放、氮氧化物排放、顆粒物排放的柴油車,在已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城市不得銷售和辦理新註冊登記,2021 9月1日起,
4.對於不符合上述排放標準的車輛,不允許過戶。
需要註意的是,由於車型、年份等因素,具體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您在淄博購買或過戶機動車時,應根據當地環保部門的規定,選擇符合當地排放標準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