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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前簽的協議叫什麽?

法律分析:是手術同意書,除非不同意手術,否則必須簽字。根據法律規定,手術前,醫院必須如實告知患者或家屬手術方法、效果、可能出現的意外及並發癥,由患者及家屬選擇手術方法或決定是否手術。這是醫院的法定義務{告知},也是患者的法定知情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格式條款無效:

(壹)本法第壹部分第六章第三節和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無效的;

(二)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或者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

(3)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排除對方的主要權利。

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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