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什麽是噪音擾民?根據《社區噪聲排放標準》的規定,居住區的噪聲標準應控制在45分貝至55分貝之間。如果音量超過這個標準,就是噪音擾民。
三。噪聲擾民的相關法規和規定:
1.在2007年實施的《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中,對居住區噪聲汙染有明確規定。“第三十八條:08時至次日08時,不得在已建成的住宅樓內進行可能產生噪聲的室內裝修活動。其他時間進行室內裝修作業的,應當采取噪聲控制措施,避免環境噪聲汙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