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調解欄目到現場大概需要壹到七天。
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的,法院會安排訴前調解,由調解員主持,壹般不超過20天。訴前調解流程如下:1。起訴。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的,由法院安排訴前調解,調解員主持調解,壹般不超過20天。2.如果調解成功,如果當事人不起訴,法院將不予立案,並退回起訴材料。3、當事人和解並撤訴,不需要出具文書,法院案件按當事人撤訴處理。4.調解組織出具調解協議,法院按照當事人撤訴的方式立案。5.法院立案並出具民事調解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