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承擔什麽責任?這種情況下的簽字,通常是醫療機構為了保留證明,已經告知患者或其直系親屬相關的醫療風險義務,並且進壹步的治療措施已經得到患者或其直系親屬的同意,承擔進壹步的醫療措施可能引起的風險和責任的程序。
但是,如果最終客觀事實證明,如果醫療機構的治療措施是錯誤的或者有缺陷的,並對患者造成損害,那麽醫療機構仍然需要對自己的錯誤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嚴重失誤和嚴重醫療事故導致患者死亡,主管醫生可能涉嫌過失致人死亡。
法律依據:《刑法》第335條。醫務人員因嚴重不負責任,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嚴重損害患者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