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不去4S店保養,妳就不能得到保修”的說法確實很普遍。\x0d\如果在汽車使用維護說明書中已經寫明不在4S店保養不在保修範圍內,且消費者在購車時也沒有對此提出異議,則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對消費者具有約束力。\x0d\汽車廠商將4S店的保養與質量保證掛鉤,屬於強制消費,侵害了消費者公平交易、自由選擇商品和服務的權利。根據國家質檢總局2013年底發布的測評報告,商家常用的“4S門店強制維修”、“輪胎不在三包範圍”等免責條款,都屬於霸王條款。\x0d\家用汽車產品不在廠家授權的4S店維修,只要質量問題與維修沒有因果關系,或者在其他4S店維修沒有造成損害,都不能免除經營者的三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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