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代理合同與分銷合同的區別

代理合同與分銷合同的區別

法律主觀性:

分銷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區別如下:1。雙方的關系是代理關系,雙方的關系是買賣關系。2.寄售就是以委托人即廠家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經銷商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3.代銷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經銷商的收入是商品交易的差價收入。4.在法律關系上,代銷行為是委托人的行為,經銷商與第三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屬於委托人,而經銷商與用戶之間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必須由自己承擔。

法律客觀性:

根據《民法》第161條,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自己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 上一篇:14歲學生的法律責任。
  • 下一篇:檔案年齡確定後如何填寫後期年齡?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