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根據法律,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1.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2.當事人的近親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或者工作人員;
3.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婦聯、* *共青團、消費者協會)推薦的公民。
作為訴訟代理人,訴訟代理人的發生是基於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限和代理事項由被代理人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