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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壹信托的交易結構

從交易結構來看,單壹資金信托和集合資金信托沒有本質區別。

第壹,從交易主體來說,兩者沒有本質區別。

其次,從資金運用方式來看,單壹資金信托資金運用方式單壹,貸款運用比例較高,投資交易比例較小。主要原因是單壹資金信托的客戶大多對資金運用對象有相當充分的了解,希望通過單壹資金信托的渠道將資金貸給資金使用者。如果是投資運用資金,大部分機構會選擇通過股權直接投資,壹般不會借助信托公司的渠道。

兩者在交易結構上的主要區別在於,集合資金信托產品往往以分級分類的方式將受益權劃分為劣後級和優先級,以提升信用等級,保護社會投資者的權益,尤其是在股權投資和證券投資產品中。單壹資金信托比集合資金信托產品更簡單簡潔。此外,幾乎所有的單壹信托基金都用於壹個對象和壹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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