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黨政領導幹部考核規定》第壹條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促進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忠誠幹凈擔當,帶頭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 完善幹部考核評價機制,建設壹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黨政領導幹部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