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您的詢問,現回復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主要規定:機動車應當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和在道路上臨時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違反本條規定的,交警部門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離開,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地點。所以妳可能會被罰20元以上200元以下。
法律客觀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指定的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劃定的停車位除外。道路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