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盜竊3000以下。香港警方會調查嗎?

盜竊3000以下。香港警方會調查嗎?

香港的《盜竊罪條例》規定:

(1)任何人不誠實地占有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剝奪他人的財產,即犯盜竊罪。

犯罪,而“賊”(thief)和“偷”(steal)也必須作相應的解釋。

(2)挪用的目的是為了盈利還是為了小偷自己的利益,無關緊要。

所以不管涉及多少目標,只要受害方報案,警方都會立案調查。

香港刑法規定盜竊罪最高監禁10年;如果是入室盜竊,最高刑期是14年。

  • 上一篇:打印的簽名為普通字體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下一篇:對校園欺淩的看法和感受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