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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車2015上牌,2018禁止上路。制定這個政策的人想幹什麽?

您好,看了您的問題,我查了壹下:

這次註冊的卡有兩種:

標準電動自行車,號牌為白字綠底邊框(俗稱“綠牌”)。

B.超標電動自行車應當發放白底紅字、紅邊的號牌(俗稱“紅牌”)。

判斷電動車是否超標的依據:

1.最高速度不得超過20公裏/小時

2.車輛重量不超過40kg。

3.前後輪跡不得超過1.2m

所以2015之前買的電瓶車幾乎都是超標車,只有極小的踏板電瓶車勉強算是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對於超標電動車,目前的超標政策是可以正常使用到2017 12 31年底,然後報廢。

18妳說的報廢應該是超標的車,在標準以內的車不會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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