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之差為1。民事權利能力僅指壹種資格或可能性,行為能力是指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2.每壹個民事主體都享有民事權利,並不是所有人都有行為能力。3.權利能力始於出生,止於死亡,行為能力的享有取決於年齡和智力狀況。
《民法通則》規定,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根據這壹規定,只要我國公民有無精神疾病,都具有同等的民事權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