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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是多少?

法律分析:案件受理費。包括壹審案件受理費、二審案件受理費和部分再審案件受理費。需要繳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包括: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當事人對壹審法院的判決、裁定未提出上訴,但壹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後申請再審,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判決因鑒定、公告、檢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儲存、運輸、船舶監管等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訴訟過程中應當由當事人直接支付,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十壹條第三款的規定提供當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翻譯,不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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