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法定節假日標準》第二條。法定節假日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也是勞動者的壹種休息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國法定年假為7天。1999法定節假日增加到10天。2007年《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條例》(國務院令第513號)將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除夕定為法定節假日,將中國傳統節日定為法定節假日,有利於弘揚和傳承中國優秀傳統文化,提升中華文化的國際影響力,增強全球華人的文化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