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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和1954在兩份法律文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全體會議選舉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宣布中華民國成立,並通過了作為臨時憲法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同壹綱領》。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年9月20日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並公布。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壹部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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