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議離婚,雙方自願離婚,並簽訂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如果壹方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夫妻關系是否破裂來決定是否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1079條第1款和第2款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