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20年前分居法案的法律效力

20年前分居法案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只要公證書的內容完整,上面記載的內容都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原始憑證。如果分割清單是分割父母的財產,在擬定分割清單時必須由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員簽字,否則在父母追認之前,分割清單無效。如果分居清單不涉及父母財產,只要創造這些財產的相關家庭成員簽字就可以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上一篇:自考大學法學課程可以報考檢察院的工作嗎?
  • 下一篇:法律上的“超過半數”是什麽意思?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