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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節假日有哪些?

法律分析:法定節假日包括:1,新年(1月1日);2.春節(農歷正月初壹、初二、初三為三天);3.清明節(農歷清明節);4.勞動節(5月1日);5.端午節(農歷端午節);6.中秋節(農歷中秋節);7.國慶節(10月1日至3日三天)。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員工享受年休假。員工在休年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

第三條職工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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