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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三個顯著特征是什麽?

1.法律由國家制定或認可。這是法律淵源的壹個重要特征。所謂國家制定和承認,指的是法律產生的兩種方式。成文法由國家制定,習慣法通常得到國家的承認。

二、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執行的,具有強制性。由於法律是國家意誌,其實施由國家強制力保障。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強制執行,國家的強力部門包括軍隊、警察、法院、監獄等有組織的國家暴力。

第三,法律對所有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

1,普遍效力,法律在壹國主權範圍內具有普遍效力。

2、普遍壹致性,法律不可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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