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效力水平

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效力水平

法律分析:我國的法律層級壹般有四個層次,即法律(包括憲法)、法規、行政規章(包括司法解釋)和地方性法規、規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八十七條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第八十八條法律優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於同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比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制定的規章更有效。

  • 上一篇:法律的歷史類型是否與人類階級社會的形態劃分基本壹致?
  • 下一篇:如何區分合法的段落和條目?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