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服務函與律師函的區別
法律服務函與律師函的區別
法律分析:兩個概念不同,公函是針對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機關的。律師函是寄給對方的壹種文件。都是律所發的,但是針對的對象不同。律師函又稱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為披露和評價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而提出請求,以達到某種效果而制作並發出的專業性法律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條只能在壹個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的,應當申領新的律師執業證書。律師執業不受地域限制。
上一篇: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法律後果,由下列哪個機關承擔?...
下一篇:
法律大講堂生活版講什麽樣的講座?
相关文章
雲南國體金屬有限公司怎麽樣?
分別決定什麽是合並執行。
《波士頓法律》第五季的主要內容
資本主義法系中影響最大的是哪兩大法系,英美法系和什麽法系?
法律事務專科學校
辦理工作許可的前提條件是什麽?
法律英語的作用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