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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故事100字
今天,我看了電視《法制報告》。它講述了三個九歲的男孩在高速公路的立交橋上玩耍,用石頭擊中了壹輛從橋下經過的汽車。他們剛剛撞了壹輛路過的車。從天而降的石頭擊中了司機的頭部,導致他死亡。法院判令三個孩子的父母賠償死者24萬元。聽到解說員說:14歲。65,438+04至65,438+08周歲的人,犯重大罪的,應當自行承擔刑事責任。18以上的人,任何犯罪都要負刑事責任。看完這部電視,我深受啟發。從小就要做守法公民,不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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