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實體店而言,沒有規定無質量問題七天無理由退貨。消費者想要退貨,需要和賣家協商,得到賣家同意後才能退貨。如果賣家拒絕退貨,就不能退貨。
存在質量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退貨、更換、修理商品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