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權益受到侵害或不當對待。這是尋求法律救濟的最基本前提,即當個人或組織的權益受到侵害或不當對待時,有權申請法律救濟。
2.追訴時效未過。在民事、刑事案件等不同領域,追訴時效會有所不同,當事人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否則無法獲得法律救濟。
3.有法律行為能力。申請法律救濟的當事人必須具有法律行為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4.有明確的要求和證據。申請法律救濟的當事人需要明確自己的訴求,並提供足夠的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以獲得法院或其他相關機構的支持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