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遍性,確定性,形式合理性。普遍性意味著法律規範具有普遍約束力。確定性意味著法律規範的表達是清楚的,不含糊的。形式理性是法律規範的設定、表達和適用,符合社會成員正常的理性水平和行為能力,能夠被社會成員理解和實踐;
2、國家、法律規範是國家意誌的體現,國家負責制定、頒布和實施;
3、強制性,法律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法律的約束力是法律強制性的外在表現。如果行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就可能導致法律上的不良後果。國家權威是法律效力的主要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
任何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公民。
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