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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義是什麽?

法律意義上的平等的含義:

壹是同等情況下的平等待遇,比如男女同工同酬;

二是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如老人、小孩、孕婦、殘疾人等。,而且乘公共汽車時要特別小心。

平等包括平等待遇和差別待遇。

平權不等於平權。因為不同的主體可能享有不同的權利,公民平等享有權利,實際上就是同等情況下的平等待遇。法律對老年人、兒童、孕婦、殘疾人、失業者、窮人等弱勢群體給予特殊保護,區別對待。這是現代法治社會實現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要求,與平等並不矛盾。

人格沒有高低貴賤之分,都是平等的,每個人都有平等的生存、發展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生而平等的人僅限於人格和法律地位,其他方面可能是不平等的。可見沒有絕對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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