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 *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 * *故意實施共同犯罪。二人以上過失犯罪的,不以過失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應當按照他們所犯的罪處罰。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按照其所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刑法第二十七條在同壹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為從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