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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要求父母多大撫養孩子?

法律分析:我國《婚姻家庭法》規定,父母將子女撫養到18周歲,因為可以完全承擔民事責任的年齡是18周歲。但是,如果壹個已經年滿18周歲的孩子無法獨立生活,這個時候,孩子也有權利要求父母給他壹定的撫養費,以支撐他的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第1068條父母有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壹千零六十九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變化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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