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企業勞動關系是指企業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依法建立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接受企業勞動管理,從事企業安排的有償勞動的勞動者。企業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企業經營的組成部分。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名冊備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