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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如何判斷同居

法律分析:同居是指兩個男女為了性而生活在壹起。同居有配偶與配偶之間、配偶與配偶之間兩種;後者又可分為兩種:配偶與配偶間的同居,配偶與配偶間的同居。前者,與配偶同居可以歸為與配偶同居。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壹)》第二條、第壹千零四十二條、第壹千零七十九條、第壹千零九十壹條規定的“與他人共同生活”的情形,是指配偶壹方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連續穩定地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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