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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為的生效和成立有什麽區別?

當然是先成立的。成立後,只能根據具體情況生效。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在合同法中,合同學生的成立有四個要件。當這四個要素都具備時,合同就可以成立了。本合同成立後生效。沒有合同怎麽生效?這個解釋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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