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否定法律的作用:法律虛無主義在社會中鼓吹取消法律及其調整,把法律視為萬惡之源的思想、觀點和理論,從而否定法律的社會作用和價值。
2.法律無意義:該學說認為法律的存在只是權力鬥爭的工具和手段,沒有固定的本質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