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發現未成年人、強制醫療案件的被申請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在3日內指定律師。法律援助機構接到通知後,應當在3日內指定律師,並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