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法律援助窗口受理並審查後,符合援助條件的,應當作出準予法律援助的決定,並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指定律師事務所承辦。律師事務所應當自指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法律援助律師的姓名和聯系方式告知受援人,並與受援人簽訂代理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