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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分鐘法律知識講座

殺人償命,還債。抓小偷和臟東西。兩個都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父親償還債務是很自然的事。斬草不除根,任其自生自滅。殺父之仇,奪妻之仇,都不是* * *。這是千百年來實踐證明的真理。凡是不符合以上的(比如不殺孕婦。例如,債務人死亡時不必償還債務等。)都不符合實際。遲早會改正的。法律的意義在於維護公共秩序和整體利益。沒必要在意個別具體的冤假錯案。我不在乎。如果凡事都具體分析,就不會有整體利益和公共秩序。為了整體,必須犧牲個人。為了秩序,必須犧牲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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