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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職業的形成

法律職業是指以法官、檢察官、律師為代表的,接受過專門法律專業培訓,熟練掌握法律技能和法律道德的法律人的自治。狹義的法律職業主要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三種具體職業。廣義的法律職業還包括所有接受過專業法律培訓並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如司法輔助人員、企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從事法律事務的人員、法學教師、法學研究者等等。首先是法律職業的技能特征。法律職業技能來源於法學教育。沒有發達的法律教育,就沒有法律職業。二是法律職業的倫理特征。法律職業必須有自己獨特的道德規範。法律職業道德不同於大眾道德和其他職業道德,因為它受法律活動規律的制約和法律職業技能的影響。第三,法律專業的自主權。“人為理性”是法律職業的準入特征。加入法律行業必然要經過仔細的審查、許可和授予頭銜,比如律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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