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考試包括第壹卷和第二卷。
第壹卷考查的科目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國際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第二冊考試科目為: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主觀科目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