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前提是妳還是學生,沒有正式工作。
所以實習生和勞動者是有本質區別的。
鑒於實習主要是體驗,實踐,積累經驗。
所以沒有法律規定實習期必須支付工資(雙方書面約定的除外)。
學生沒有必要按照正式員工的工作時間標準到實習單位服務。
所以不存在辭職的問題。
最多就是結束實習。
實習不得占用學生正常學習和上課時間。
否則,本末倒置。
工作時間不應該硬性規定,應該在學生時間允許的情況下進行。
1-需要通知公司,提前壹兩天就行。
2-不需要罰款。
3-妳應該能拿到(如果公司負責人人品低,會被停職)
4-實習生不得簽署協議。
如果涉及實習工資的金額,可以簽訂實習協議。
不能簽勞動協議,因為學生不是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