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上司法拍賣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十壹條網上司法拍賣不限制競買人數。如果有壹人參與拍賣,且出價不低於起拍價,則拍賣完成。
第十二條網上司法拍賣應當提前公告,拍賣公告除通過法定渠道發布外,還應當在網上司法拍賣平臺發布。拍賣動產,應當在拍賣前十五日公告;出售房地產或者其他財產權利,應當在拍賣30日前公告。拍賣公告應當包括拍賣財產、價格、保證金、競買人條件、拍賣財產已知瑕疵、相關權利義務、法律責任、拍賣時間、網絡平臺、拍賣法院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