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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法學院第四系

如下所示:

1,“第五醫院”的意思是:

原北京政法大學(現中國政法大學)。

原西南政法大學(現西南政法大學)。

原西北政法大學(現西北政法大學)。

原中南政法大學(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原華東政法大學(現華東政法大學)。

2、“四個系列”即:

北京大學法律系(現北京大學法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現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吉林大學法律系(現吉林大學法學院)。

武漢大學法律系(現武漢大學法學院)。

簡介:

“五院四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五所政法院校和四所大學的法學系的簡稱。這些大學的法學學科在中國法學教育領域具有重要地位,對中國的法律發展和法治建設具有重大影響。

在高考和考研中,五院四部報考人數眾多,是人文社科領域的名校。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五院四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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