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話記錄作為壹種證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幾種情況。壹是法律機關,如公安機關、法院等司法機關做書面記錄(談話記錄)。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壹般具有法律效力。此外,“準司法行政”機關制作的筆錄,如調解委員會和律師制作的筆錄(談話記錄),在正常情況下也可以作為定案的證據,因此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