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院服務回復:

法院服務回復:

送達回證是指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機關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證明法律文書送達的憑證。

它既是送達行為的證明,也是受送達人接受送達的證明,還是人民法院與受送達人之間訴訟法律關系的證明。

使用時間:

在壹審之前

送達回執將在民事案件壹審開庭審理前,與起訴書副本、答辯狀副本、應訴通知書、權利義務通知書、合議庭成員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庭前文書壹並送達被告人和第三人。

壹審判決後

壹審判決結果出來後,民事裁定書和民事判決書會送達所有訴訟參與人,送達回執也會使用。

二審開庭前

第二審民事案件開庭審理前,向被上訴人和第三人送達上訴狀副本和合議庭成員通知書時,將使用送達回證。

二審判決後

民事二審案件判決書出來後,將民事裁定書、民事判決書送達所有訴訟參與人,使用送達回證。

  • 上一篇:法律的意義是什麽?(幾種觀點,實證主義自然地或根據人物,在古希臘、羅馬、中世紀和近代)
  • 下一篇:婦女的定義標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