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然而,這裏的問題是如何認定事實。法官和我們壹樣,都是吃五谷雜糧的凡人,不具備無所不知的上帝視角,所以法官只能通過客觀證據來認定事實。法院認定的事實是有證據證明的,而沒有證據的事實是法院不能認定的,所以最準確的說法是法院是以證據證明的事實為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