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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基本觀點

1,法治作為壹個動態或動態的社會範疇,其基本含義是依法辦事。

2.現代法治的本質是依法辦事。

3.人人平等依法辦事,是法治的要求和標誌。

4.社會主義法制(法治)不可或缺的四大要素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四個要素的本質是依法辦事。

5.法治不是簡單的法律秩序。

6、不是任何壹種法律秩序都可以稱之為法治狀態,法治是具有特定價值基礎和價值目標的法律秩序,即具有價值規定的社會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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