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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義「從事法律工作」?本人持有中央直屬行政執法機關執法資格證書。執法四年算不算?

從事法律工作是指在政府部門從事國家或者地方立法工作、審判檢察工作、公安、國家安全、監獄管理、勞動教養管理、律師、法學教研工作、黨的政法委和法律工作。

而且妳說的行政執法屬於政府行政部門或者行政執法機關,不是搞法制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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