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規定概述如下:
育兒假的年份是指日歷年,從孩子出生到3歲的期間為36個月(含36個月)。壹個日歷年可以休四次育兒假,最後壹次必須在孩子36個月大之前休。
②育兒假期間工資按正常出勤發放。3歲以下的夫妻每年享受總計***10天的育兒假,視同出勤。育兒假可以壹次休完,也可以分幾次累計。
(三)休假期限和待遇標準由用人單位依法規定,獎金由用人單位自主決定。
此外,不同地區的育兒假天數也會有所不同。比如北京孩子未滿三歲前,夫妻雙方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育兒假,河北每年可享受10天的育兒假,山西每年可享受15天的育兒假。因此,具體的請假要求和規則應按照當地的執行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