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房屋抵押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以房屋的契證作為債權擔保,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或貸款。辦理房屋抵押後,房屋仍由房主本人管理,貸款人只是按期計息,對房屋沒有使用權和管理權。貸款全部還清後,借款人有權收回房契和抵押的房屋產權。借款人不按時還款或長期不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有權將借款人訴至法院,要求法院拍賣抵押房屋,以所得資金優先償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百九十四條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而未轉移對該財產的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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